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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宅基地面积标准 法律分析:江苏省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的标准是根据区划来确定的,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,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;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,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。法律主观:宅基地 的面积标准是: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。具体包括附属用房、庭院用地,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。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。比如说江苏,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宅基地,人均不得超过...
分类:心声写照 阅读:59 次 评论:0 次 发布时间:2024-05-11